震惊!拉斯维加斯枪击案真相居然是!?
开枪位置(黑色),音乐会位置(红色)
美国媒体:美国史上最为惨烈的枪击事件
最新消息称,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已造成至少59人死亡,515人受伤。据美国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受伤者太多,拉斯维加斯的医院已经“不堪重负”。
美国当地媒体把这次枪击事件称为“美国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枪击事件”。
记者从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了解到,尚未收到中国公民伤亡情况报告。
现场万名观众,枪手发射200多发子弹
当时,一场露天乡村音乐会正在市内一个空旷场地举行,现场估计有上万名观众。大约22时,当歌手杰森·阿尔迪恩正在台上演唱时,枪声响起。
美国广播公司播出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急促、连续的枪声持续超过10秒。其他视频画面显示,现场观众纷纷卧倒,继而起身逃离,这时又响起急促枪声。
▲实拍美拉斯维加斯一音乐节发生枪击,枪声响彻夜空。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报道说,根据多部视频和目击者描述,枪手使用全自动武器,射击持续共计大约4分半,其间枪手似乎多次更换弹匣,共发射超过200发子弹。
亲历者迈克·克朗克告诉美国广播公司记者,枪声刚响起,他以为是烟花声,紧接着第二波枪声响起,他身旁的一个朋友胸部中了三颗子弹,他和其他人才意识到有人开枪。这名目击者说,在救护车上,“一名伤员死在我的怀中”。
▲工作人员在枪击事件现场救治伤者。新华社/美联
电视画面显示,警车蜂拥而至,警察全副武装,手持突击步枪。拉斯韦加斯机场一度关闭,全部进出港航班暂时停飞。
▲事发现场。图/视觉中国
拉斯韦加斯所在的克拉克县治安官约瑟夫·隆巴尔多说,枪手名为斯蒂芬·帕多克,64岁,本地人,从与演唱会场地一街之隔的曼德勒海湾酒店32层开枪。一名目击者也告诉美联社记者,他看见这座酒店高层有闪光。
特警冲入帕多克所在的房间,发现他已经自杀身亡。警方在房间内发现至少10支枪。
隆巴尔多说,据信帕多克单人作案,并非极端组织成员。暂时不清楚帕多克的作案动机。美国国土安全部说,没有情报显示,美国其他公共场所受到“可信的具体威胁”。
枪手为64岁白人男子,已自杀身亡
枪手已确认是一名64岁的白人男子,史蒂芬·帕多克(Stephen Paddock),内华达州麦斯奎特人,曾有过犯罪史。
美联社报道,枪手在警察进入他酒店房间之前开枪自杀。美国国土安全部表示,目前没有在美国其他地点发现特定的威胁。
媒体提供的枪手照片
美联社报道,据联邦调查局官员透露,枪手帕多克在酒店储存了至少17支步枪。枪支是从内华达州麦斯奎特的一家名为“枪支与吉他”的商店购得,警方正在检查这些枪支是否为全自动步枪。
店主在声明中承认,向帕多克出售了所有的枪支,并称已经根据联邦、州、地方的法律对其完成了背景审查程序,帕多克没有表现出不正常或者有不适合控制枪支的条件,目前执法部门正对该店进行调查。
美联邦调查局:枪手同国际恐怖组织没有关联
美国联邦调查局称,枪手同国际恐怖组织没有关联。
此前,ISIS“伊斯兰国”宣称对发生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枪击案负责。美联社报道,ISIS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宣称,制造枪击案的凶手数月前皈依了伊斯兰教。英国《独立报》称,ISIS将枪手称为“一名伊斯兰国战士”。
特朗普发表讲话:这是纯粹的邪恶行为
特朗普声明讲话全文如下:
美国同胞们,今天我们在悲伤,震惊和哀悼中团结在一起。 昨天晚上,一名枪手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举行的一场乡村音乐演奏会上,向大量的人群开火。 他残忍地谋杀超过50人,还伤了上百人。这是纯粹的恶魔的行径。
联邦调查局和国土安全部正在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协助调查,他们将会向大众提供调查情况及进展。我要感谢拉斯维加斯的警察署和所有的第一时间反应者的勇气,并帮助挽救了这么多的生命。 他们奇迹般的反应速度,防止更多的生命逝去。能够在第一次枪击发生后,迅速锁定枪袭肇事者,对此我们将永怀感激之心。这一点充分证明了我们的警方所有的专业精神。
成百上千的同胞们正在哀痛缅怀挚爱的逝去,他们失去了父母、孩子或兄弟姐妹。我们无法想象他们承受的痛苦,无法想象他们的遗憾。我们对所有遇难者家属说,我们为你们祈祷,我们在你们身边,我们向上帝祈求指引你们走过黑暗。
《圣经》教导我们,“主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我们从经书中寻求安慰,因为我们知道上帝会在痛苦的人心中永存。所有正在医院中治疗的伤者,我们祈求你们快速康复,并保证从现在开始支持、保护你们。
为缅怀逝者,我已下令降半旗致哀。
我将在周三访问拉斯维加斯,慰问执法人员和第一反应人员,探望受害者家属。
此刻,尽管沉痛于惨剧,尽管受胁于恐吓,美国人民团结一致。这是我们一向的精神。我们要珍视彼此的纽带,珍视我们的信仰、家庭,珍视我们的共同价值。我们要珍视我们同胞之情、社区之情,珍视人性共有的温暖。
邪恶无法战胜团结。暴力无法剪断我们的情谊。尽管我们看到同胞惨遭无情屠戮而怒不可遏,我们因爱而生。我们将永远因爱而生。
值此重创之时,我知道大家都在混乱中寻求某种意义,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但是,这些都将来之不易。但是,我们知道最黑的深夜,也会被一道霞光刺破,最深的绝望,也会被一次希望点亮。这就足以让我们感到宽慰。
我太太梅拉尼娅和我为每一位此次恶性事件中,受伤、受害或逝去挚爱的同胞祈祷。我们为整个美国祈祷,今天我们将团结一致寻求和平。我们祈祷有一天,邪恶将被打败,无辜者将免受仇恨与畏惧的伤害。
愿上帝保佑逝者灵魂。愿上帝保佑伤者康复。愿上帝赐予伤痛的家庭以力量。
谢谢大家。愿上帝保佑美国。谢谢大家。
美国为何禁不了枪?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答案在于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斩权利不可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防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搞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请注意,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之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也许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是可以去法院告的,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是有权开枪的。
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几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美国很少发生什么强占居所的案件。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附1,梁宏达:美国为什么不禁枪
附2,王建勋:美国为何不禁枪?
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奥罗拉枪击案(2016年6月12日发生于奥罗拉市,12人死59人伤-编辑注)震惊了美国,也震惊了世界。很多人在谴责凶手的同时,也在追问一个屡被提及的问题:美国为何不禁枪?持枪的危害是如此明显,为何那么多美国人还反对禁枪?
有人说,他们是冷血动物,对不断发生的枪杀案熟视无睹。也有人说,他们被军火集团买通了,只为图谋一己之私利。还有人说,他们充满党派之见,屈从于自己的意识形态。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他们固执地反对禁枪就是为了这些?
其实,大量的反禁枪者未必缺乏同情心,也未必收到过军火商一分钱好处,甚至未必是共和党的拥趸。他们反对禁枪是出于对权利和自由的热爱,是权衡利弊得失的结果。在他们看来,持有枪支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受到根本大法——宪法——的保护,政府无权禁止。要不,国父们怎会将其写入第二修正案——紧随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与结社自由?
在十八世纪的先辈们看来,持枪权对于自我防卫和反抗暴政至关重要。于是,“宪法之父”麦迪逊把它写入了“权利法案”第二条。在此后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上,美国民众对持枪权并没有太多异议,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不过,到二十世纪后半期,随着传媒的发达和枪击案的曝光,一些人对持枪权产生了怀疑和动摇,甚至发起了禁枪的号召,导致两派之间的激烈争论。
巧合的是,第二修正案的措辞和表达恰恰为这一争论埋下了伏笔。它的原话是:“管束良善之民兵乃保障一州自由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受侵犯。”双方围绕它的含义和解释展开了论战,这集中体现在联邦最高法院近几年做出的两个重要判决中。在一个“几乎将所有政治问题都转化为司法问题”(托克维尔语)的国度里,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在2008年的“赫勒案”中,大法官们争论的核心在于,第二修正案是否赋予了个人持枪权,并且,该权利是否与加入民兵组织有关。支持者认为,它赋予了个人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与公民是否加入民兵组织无关,个人有权为了自卫等原因持有和携带枪支。而反对者则主张,第二修正案只是赋予了人们在加入民兵组织时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一种集体性的权利,个人无权为了自卫等原因持枪。大致而言,前者的看法叫“个人持枪权”,后者的看法叫“集体持枪权”。该案的判决结果是,个人持枪权一派取得胜利,华盛顿特区的禁枪令被判违宪。这是联邦最高法院200余年历史上第一次澄清第二修正案的义涵,第一次明确确认个人为自卫等目的享有持枪权。它被认为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2010年的“麦克唐纳案”将这一判决的结果适用于各州,阻遏了某些州试图禁枪的努力。
尽管大法官们将其对持枪权的实质性分歧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了技术性分析,但这种分析背后隐含着他们的价值观和政治判断。在反对禁枪者看来,持枪权是个人自卫权的延伸或者派生物,而自卫权是一项古老的自然权利。为了实现自我保存的目的,允许个人持有武器是必需的,否则难以对抗侵犯者或者暴君,尤其是在对方持有武器的情况下。英美法上的“城堡原则”——一个人的家园就是他(她)的城堡,即允许公民在其住所受到侵犯时使用暴力对抗,包括使用致命武器。
从历史上看,持有武器的权利至少可以追溯至中世纪,当时的一些城市宪章中确认了市民持有武器的权利。试想,倘若英格兰的贵族们不能持有和携带武器,他们如何迫使约翰王签署《大宪章》?其实,在英国早期历史上,持有武器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项义务。持有武器的要求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家庭以及生活的社区,而且是为了帮助维持王国的秩序与安宁。后来,它逐渐演变为一种权利,并被写入1689年的《权利法案》。这一权利受到普通法巨擘布莱克斯通的高度赞赏。他认为,在人们享有持枪权的地方,专制难以扎根。英国历史学家与政治家麦考利(Thomas Macaulay)甚至说,从最终意义上讲,英国人的安全既不是指望《大宪章》,也不是指望议会,而是依赖人们的持枪权。
美国国父们深知这一权利的重要性,并运用它击败了大英帝国,获得了独立和自由。开国总统华盛顿说,持枪权的重要性仅次于宪法。大法官斯托里(Joseph Story)的话更具代表性:“公民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恰恰是一个共和国自由的守护神,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防止统治者篡夺和滥用权力的强大道义约束机制,并且,即使这些滥权企图起先得逞了,持枪权也能让人们成功抵制并战胜它们。”
毋庸置疑,持枪权的支持者当然知道枪支的潜在危险——滥杀无辜,但他们认为,这一权利的价值仍然大于没有它的好处,不能因为持枪权会招致杀害无辜的风险就剥夺人们的此项权利,正如不能因为言论自由会导致一些人出言不逊或者造谣撒谎就剥夺它一样。为了降低安全风险,可以对购枪者的背景进行调查,对枪支的类型和使用进行规制,甚至要求购置者登记备案等。但这与全面禁枪的做法根本不同,后者系对个人权利的直接褫夺,等同于因噎废食。
也许有人会说,即使持枪权在18世纪有其重要性——那时美国是一个地广人稀且高度依赖自卫的农耕社会,在21世纪的今天,在人口密集且治安力量无处不在的城市社会,其价值也已荡然无存;更何况,面对拥有核武器的现代政府,企图用枪反抗暴政,简直是异想天开。
这种说法看起来颇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首先,即使在现代都市社会,个人自卫的重要性依然没有改变。试想,如果某人深夜遭遇歹徒入室抢劫,他(她)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与生命?报警恐怕来不及,赤手空拳搏斗恐怕凶多吉少,如果他(她)拥有枪支,则很有可能成功吓退或者击毙歹徒。在很多情形下,枪支让当事人与歹徒处于势均力敌之地位,尤其是在受害者为女性时。
其次,就抵制和反抗暴政而言,持枪权在今天的作用同样不容忽视。尽管现代政府拥有炮弹甚至原子弹,但官员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一般不会使用这些武器,不会拎着原子弹去拆迁或者征税,普通枪支足以对付暴戾的执法者。即使政府真会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倘若人人都拥有枪,也可形成一支不可小觑的反抗力量,至少,他们比那些手无寸铁的民众更容易战胜暴政。有人以为,今天的美国不大可能蜕变为一个专制政体,因而持枪权失去了靶子。其实,这是一种幼稚的看法,自由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捍卫自由的努力必须持续不断、永不停息。
反对持枪权的最强有力理由是,它导致更多的人死于枪杀,导致更多的暴力犯罪或者更高的犯罪率。围绕这一问题,争论双方都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是不分上下,谁都无法说服对方。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的研究大多利用统计方法,只能证明二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不能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譬如,一个社会犯罪率的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除非能够排除其他因素的作用,否则很难证明持枪权导致了更高的犯罪率。事实上,在一些枪支拥有率很高的国家,比如瑞士——那里没有常备军,其犯罪率却并不高。再比如,美国的人均枪支拥有率全球最高——接近90%,那里大约有两亿七千万支枪,几乎人手一支,但涉枪死亡率却低于南非、巴西、墨西哥等国。
枪击案频发的美国让人误以为,只有它和极少数国家允许公民持有枪支,其实不然,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国家都允许公民持枪,只不过每个国家对枪支的管制程度不同而已。在有的国家,比如美国、瑞士、塞尔维亚、芬兰、瑞典、挪威等,获得枪支较为容易,而在法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购枪则较难一些。即使在那些限枪较为严格的国家,一般也允许公民为打猎等目的持有特定类型的枪支。与流行的看法相反,完全禁止私人持枪的国家并不多。
枪支拥有率较高的美国或者瑞士也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安全,尤其是在广大的中小城市。笔者曾在枪支管制较松的印第安纳州布卢明顿生活了六年,也到一些大城市旅行过,从未见过人们携带或者使用枪支。其实,很多有枪者都把它放在家里,以备应急防卫之用,不会动不动就掏枪杀人。在瑞士,笔者曾目睹年轻男子在火车上手持长枪,但丝毫不感到危险,乘客们也都泰然自若。那是一个枪支拥有率很高的社会,但同时也是一个祥和安宁的社会。
其实,可怕的不是持有枪支,而是持枪者能否理性地使用它,因为行凶杀人的“武器”不是只有枪支。毫无疑问,枪支比菜刀等更具杀伤力,但最具杀伤力的不是任何武器,而是持有者的精神和心理。倘若持枪者人格健全、心理健康,他(她)只会在必要的时候使用枪支,并不会对社会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人们应当呼吁的不是禁枪,而是关注他们周围人群的精神和心理健康,甚至整个社会的健康。这或许是一年前挪威枪击案和这次科罗拉多枪击案的共同教训。
与其禁枪,不如培育健全人格。前者是懒政,后者是通往自由的明灯。
来源: 综合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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